信托是契约式的,它是双方甚至多方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所作出的决定,一旦达成信托协议就要严格履行。信守协议是信托关系的关键。信托的架构由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三方组成。
向受托人移交信托财产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立者,他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契约。
根据委托人意愿管理信托财产 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契约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
受托人根据契约分配资产给予受益人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由于将资产的拥有权转移到受托法人,您可以合法地规避巨额的税务 (例如:遗产税) 和费用 (例如:房产的差饷)。
由于将资产的拥有权转移到受托法人,您的人生变故或责任而产生的风险不会导致受托资产的损失。
我们将细心聆听客户的财富传承计划和目标,在财富规划的路途上迈出关键第一步。
深入与客户洽谈,透彻了解并分析客户信托配置的目的与需求。我们亦会严格遵守法律条规,竭力为客户减少潜在隐忧及风险因素,满足客户的财富传承和增值所需。
在深入了解客户的独特需求后,公司专业信托团队将迎合客户的不同需求,审慎规划适合客户的资产配置方案,为客户私人定制最适合的理财方案。
在为客户私人定制专属方案后,信托经理将与客户密切商讨,实行理想方案。
方案实施后,我们亦会密切留意及定期评估客户的资产投资配置表现,并因应客户的需要,灵活调整资产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