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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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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信託服務

信託是一個資產管理的法律工具,建基於超過百年信託法歷史和有國際認受性的英國普通法,香港的信託服務已經成為國際資產管理的成熟工具,它為各國客戶的財富提供安全保障、資本增值和順利傳承。

香港是國際知名的自由港、國際貿易和金融中心,中外商人通過其充滿活力的商業經營在香港創造了巨大的財富,該巨大的財富產生了對信託服務的需求,奠定了香港的信託服務的市場。

香港的低稅、港幣和美元的聯繫匯率、法治和資金的自由進出使香港成為了國際信託服務的中心。展望未來,香港信託將進一步拓展,並不斷為有需要的客戶群提供家族財富管理、傳承規劃、稅務規避、資金靈活配置等服務。

五大核心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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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信託已擁有逾百年歷史。綜觀香港100多家信託公司,公司背景均屬於國際大銀行、保險公司及金融服務集團等,而至今無任何信託公司倒閉及破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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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為亞洲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也是國際理財中心
  • 資訊發達,全球視野,金融產品多元化
  • 擁有完善的銀行系統,沒有外匯管理制度,資金流動自由
  • 金融行業的專業人士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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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善及歷史悠久的信託法律:至今超過100年歷史
  • 委託人在香港成立信託後,不論任何國籍,其資產僅受香港法律保護監管,其他國家無權干涉
  • 香港的信託無需進行登記,更有效保護委託人的隱私權
  • 《香港私隱條例》可保障客戶的個人資料安全,而無需向任何國家或機構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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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持信託牌照的公司直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監管
  • 香港信託機構屬於交叉金融行業,受到多方機構同時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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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2013年香港信託法律(修訂)條例,創立人成功開設信託賬戶後,其信託賬戶可永久使用。因此,香港信託可無限期延續保障資產的期限,能有效規劃多代資產繼承。在大部分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普遍均未能無限期延續信託,例如,馬來西亞-80年;新加坡-100年;英國-1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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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信託受益人保護

  • 新修訂為信託受益人及其利益提供了更大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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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的信託

  • 香港信託可在沒有恆繼期的情況下永久性地存續,或信託人仍可設定一個恆繼期作為期限,只有少數信託司法管轄區擁有這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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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繼承的保護

  • 其他信託司法管轄區的強制繼承規定並不影響信託人於在世時將任何可動資產轉移至信託安排的認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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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及司法制度

  • 就信託管理上,香港是一個具吸引力的司法管轄區,擁有具信託法經驗的司法制度及具私人客戶和公營信託財產管理服務經驗的專才,從而確保對法律框架、價格競爭力及資產保護的高度信心。
  • 香港的法律制度建基於英國的普通法。香港對信託的立法始於1934年並建基於英國的信託法。
  • 香港擁有完善的司法制度,而且是依據英國的規定而建立的。香港法院仍然以英聯邦國家的案例及司法判例作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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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受託人預設權力

  • 如信託契約沒有提及受託人的權力,受託人可依據信託條例賦予他們行使權力,且新例亦提升了有關預設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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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英語作為商務及法律語言

  • 英語是香港的商務及法律語言,並在以中文為主要語言的亞洲國家與中文並行使用。商業合約及法律制度均以英語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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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的政府

  • 英國及中國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制定了中國對香港「一國兩制」的政策。
  • 香港擁有自己的人權法案,並且是很多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的締約者。
  • 香港擁有穩定的政治環境及尊重財產權利源遠流長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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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金融中心

  • 香港與紐約和倫敦並列為世界三大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
  • 香港與大多數世界級銀行聯繫和擁有世界主要的證券交易市場之一。
  • 香港是很多國際稅務條約的締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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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投資基礎設施

  • 擁有大量的投資專才。
  • 投資基金、創新的投資工具及首次公開招股活動於亞洲的主要集中地,並擁有專業受託人及基金服務人員的支持。
  • 香港的策略及地理位置有利受惠於未來亞洲地區強勁增長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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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及投資樞紐

  • 由於其位於中央的地理位置,香港成為連接中國的通道和亞洲國際商務的樞紐。
  • 香港國際機場是全球最佳的國際機場之一,使商務旅程更便捷及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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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級的專才

  • 所有企業、中介及商務所需的專業服務(會計、法律、金融、投資、信託、基金服務及其他範疇)都可於香港找到。

全方位的財富管理

轉移了您的資產到信託賬戶後,您作為資產的實際擁有者可以享受無憂無慮的生活,因為您的信託公司會根據您在信託契約里的規定管理、分配您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