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的設立和架構
信託是由信託的創立人,按照自己的意願以及需求和信託的受託人共同制定信託契約。
受託人(信託公司)再依照信託契約的內容,將信託資產分配給信託受託人指定的受益人名下。
•信託委託人•
(信託的創立者)
•信託受託人•
(信託資產的管理者/信託公司)
•信託受益人•
(信託資產受益者)
1、信託的委託人能依照自己的想法,能全權決定資產的配置與管理,並指示信託受託人管理資產。
2、信託的受託人代表委託人,必須遵從信託委託人於信託契約中的指示,管理與分配其資產。
3、信託的受益人,依據信託委託人的指定與分配。享有信託資產的分配與利益。
ADVANTAGES
OF TRUST
信託服務不僅能為自己的名下的資產做有效的分配及管理,更能藉由信託服務
的架構與優勢,規避人生中許多不可預測的風險。
ADVANTAGES
OF TRUST
SETTING UP
A TRUST ACCOUNT
(獲得信託帳戶)
當客戶創立信託契約生效後,客戶即可獲得信託帳戶,並受所在國家或地區嚴格保護。
SETTING UP A TRUST ACCOUNT
(獲得信託帳戶)
ADVANTAGES
OF TRUST
當客戶創立信託契約生效後,客戶即可獲得信託帳戶,並受所在國家或地區嚴格保護。
HIGH CONFIDENTIALITY OF WEALTH
UNDER TRUST SERVICE
(信託服務有效隱藏身份)
ADVANTAGES
OF TRUST
信託契約生效後,客戶所有資產將以受託人(TRUSTEE)名義持有,因此可有效地隱藏客戶身份。
ASSETS ISOLATION UNDER
TRUST SERVICE
(信託服務資產隔離)
ADVANTAGES
OF TRUST
信託服務契約生效後,信託資產將與創立人關係隔離,成為受託人管理資產,
其資產將與創立人關係脫離。
STRICT SECURITY OF ASSETS
UNDER SAVINGS TRUST
(儲蓄信託高度安全性)
根據國際信託要求,信託的操作必須以客戶的意願和利益為優先條件。因此信託只能持有最穩健的資產。
ADVANTAGES
OF TRUST
EFFECTIVE WEALTH
INHERITANCE BY TRUST
(信託有效傳承財富)
1 . 信託服務可合法避免遺產稅。
2 . 可以根據創立人的意願,不同
時間分配給不同的受益人。
3 . 信託服務創立人可歸避生前或已故所有涉及法律債務責任,因此信託服務是最有效的傳承工具。
ADVANTAGES
OF TRUST
CHARACTERISTICS OF
TAX SYSTEM UNDER TRUST
(信託稅制特點)
在某一些地方設立信託,每年投資收益免繳個人所得稅,轉向個人所在國家均視為合
法收入來源。
ADVANTAGES
OF TRUST
FLEXIBLE ALLOCATION OF FUNDS
(靈活資金配置)
ADVANTAGES
OF TRUST
信託服務契約生效後,信託資產將與創立人關係隔離,成為受託人管理資產,
其資產將與創立人關係脫離。